▲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圖/記者任以芳攝)
記者任以芳/北京報導
金廈漁船翻船事件,釀成2人死亡,我海巡巡防艇黃姓艇長、蔡姓駕駛被列為過失致死罪被告身分偵辦,歷經6個月的偵查,金門地檢署確認海巡並無違法行事,不予起訴。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晚(16)日回應,「調查結論罔顧事實,我們對此不能接受。」
朱鳳蓮指出,「我們注意到台有關部門公佈了『2.14』惡性撞船事件調查結論。所謂『調查結論』罔顧事實,刻意推卸責任,我們對此不能接受。
朱鳳蓮強調,台灣有關方面應如實公佈事實真相,嚴厲懲處責任人,確保今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大陸漁船今年2月14日在金門越界捕魚時,因拒檢逃逸,期間我海巡船與陸船相撞,造成對方4名船員落海,最終2人死亡。
該起事件推延5個多月,雙方終於有共識,我方歸還2具遺體和查扣漁船,給予2名死者家屬各150萬人民幣,換算約650萬新台幣撫慰金。
海巡巡防艇黃姓艇長、蔡姓駕駛被列為過失致死罪被告身分偵辦,歷經6個月的偵查,金門地檢署確認海巡並無違法行事,堅守崗位維護國人權益,對海巡執法人員均為不起訴處分。對於未及錄影蒐證致家屬哀痛,海巡署除多次向社會及家屬表達歉意,盡最大的努力,避免類案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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