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監理人員定期都會配合警方執行路檢,不料有監理人員不小心誤傳群組洩密。(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區監理所王姓科員負責監警聯合路邊檢查執勤業務,將排定的路檢排班表,透過Line傳給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沒想到誤傳給有496名成員的「Fun Traverller 瘋玩客」群組,雖及時收回,仍被人截圖檢舉。台中檢方調查後,認定他洩露國防以外秘密罪犯行明確,但考量王坦承所行,且無前科,讓他緩起訴1年,但要支付公庫3萬元。
王男自民國110年起任職台中市監理站科員,負責車輛管理綜合業務及路檢排班等業務,去年12月排定「台中市監理站監警聯合路邊安全檢查執勤工作預定表」, 記載監理人員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合作執行交通臨檢之執行時間、執勤人員等內容,屬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不料卻在執行公務過程中意外洩漏。
王男112年11月22日11時36分許,將製作完成的12月份值勤工作預定表之電子檔案,透過LINE傳給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員警時,誤一併點選「Fun Traverller 瘋玩客」LINE群組(有496名成員),經群組其他成員發現告知,王男才發現緊急回收,但仍被截圖提告。
檢方認為,王男係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是法定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考量王沒有前科,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並主動向廉政官自首,考量被告犯罪情節尚屬輕微等,認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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