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愛爾達4.3億轉播奧運 市議員批中華電信「搞小三」提告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民眾抱怨2024巴黎奧運須付費看轉播,國民黨立委呼籲政府買下奧運轉播權,引起這次轉播單位愛爾達公司反駁,台北市議員楊植斗20日到台北地檢署提告,指控中華電信資助愛爾達4.3億,加上其他單位的補助,愛爾達在開播前就空手套白狼賺1900萬,中華電信董事長郭水義涉嫌《證交法》特別背信罪。

▲▼台北市議員楊植斗告中華電信補助愛爾達4.3億轉播奧運,涉嫌特別背信。(圖/記者劉昌松攝)

▲台北市議員楊植斗告中華電信補助愛爾達轉播奧運,涉嫌特別背信。(圖/記者劉昌松攝)

楊植斗表示,根據他在中華電信內部的吹哨者提供訊息,愛爾達公司已將近新台幣5億元取得巴黎奧運賽事的台灣轉播權,但其中有4.3億元是由中華電信補助,另外教育部體育署補助8000萬元,再加上公視、華視支付共1800萬的授權金,愛爾達看似為了轉播權花費龐大,實際上是無本生意。

楊植斗更舉19日交通部長李孟諺爆出外遇請辭事件為例,「4.3億元,天價的數字,中華電信非常有錢嗎?這樣的數字幫助愛爾達,就像李孟諺搞小三,花錢在小三身上,去吃喝玩樂一樣,在道德及法律層面上值得讓人非議,愛爾達是你中華電信的小三嗎?你們不是子公司的關係,也沒有股份,為什麼去當冤大頭?」

對於愛爾達火速回應,奧運轉播不會只有表面上的「權利金」議題;還有國際訊號訂閱費用、國際訊號傳輸費用、節目製作的相關費用、相關人力的培訓費用、硬體設備的維運費用、平台串流的維運費用、到行銷宣傳的費用。

楊植斗覺得好笑,因為他指控的是中華電信董事長和中華電信團隊,不應該違背公司利益,有這樣4.3億可以援助愛爾達,幹嘛不直接拿出5億元把轉播權拿下來,要去當冤大頭,中華電信是用什麼名目金援愛爾達,應該向社會大眾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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