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500萬+妻領乾薪」跳槽陸企 經理害日商損失123億...下場曝

▲台灣某日商公司吳姓研發經理受大陸企業以高薪誘惑,挖角公司黃姓工程師在台成立研發中心,離職前將核心技術重製並洩漏給大陸企業,造成日商損失123億元,桃檢今天將2人起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日商公司吳姓經理被大陸企業以高薪誘惑,還挖角工程師在台成立研發中心,造成日商損失逾123億元。(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在台灣某日商公司擔任研發經理的吳姓男子,被某家大陸企業以年薪5百萬元和安家費等福利引誘,協助陸企挖角同公司黃姓工程師,還在台成立研發中心,2人於離職前更擅自將核心技術重製、使用,還洩漏給大陸競爭公司,造成日商公司逾123億元損失。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背信、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桃園地院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指出,台灣某日商43歲吳姓研發經理,34歲黃姓研發主任工程師,原本在台灣某日商公司的「微致動器事業部」,負責微致動器、製程設計、產品開發、項目管理與資源分配;音圈馬達、光學防手震裝置、自動對焦裝置、影像折射防手震裝置及記憶合金防手震裝置等業務。

其中,吳姓經理於2019年間受大陸某公司王姓董事長邀約,在台籌建研發中心,分別開出年薪500萬、妻子坐領乾薪、認購股票等利誘,吳姓經理還挖腳同公司黃姓工程師跳槽該公司新研發中心,並給予安家費等誘惑,2人分別於2020年2月、5月間先後離職,離職前還違反日商公司資訊安全控管規範,擅自將公司核心技術重製、使用,還洩露給大陸公司高層,造成該公司至少新台幣123億元以上的損失,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於去年4月7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搜索,才揭露2人犯行。

桃檢檢察官調查時,吳、黃2人均坦承犯行,檢方認為2人涉犯背信、未經允許取得他人電磁紀錄及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嫌予以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審酌2人侵害營業秘密,造成跨國日商公司損失金額甚鉅,為維護高科技產業健全發展並確保國家產業競爭力,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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