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開庭首見黃子佼鞠躬2次!藏48部少女性影像 3律師出庭護衛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因持有48部少女的性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今(20日)第3度到台北地院出庭,庭訊僅約半小時就結束,黃的律師替他回應記者發問,表示審理期間不便對外發言、一切尊重法官審理程序。法官諭知下月(9月)10日下午2點30分再開庭,至於有無必要傳喚黃妻孟耿如作證,尚未排入審理計畫。

▲黃子佼持有少女性愛片開庭後離開北院。(圖/記者林敬旻攝)

▲藝人黃子佼因涉犯《兒少條例》,20日第三度到台北地院出庭仍不回應媒體發問,律師代答審理期間不便發言。(圖/記者林敬旻攝)

黃子佼因本案前2次出庭,都透過律師聯繫把時間抓得剛剛好,下車就能一路走進法庭,以免在庭外等候會被媒體包圍,但今天疑因午後雷陣雨太大,黃子佼提前約10分鐘抵達,等候期間見記者靠近,他端坐椅子上、眼觀鼻鼻觀心,3位律師有意無意地圍在他身旁站位、謝絕採訪。

今庭訊僅約30分鐘就結束,比先前開庭各1.5小時與2小時短得多,記者再度上前求訪,試探黃子佼能否簡短回應疑問,律師主動接球表示,審理期間不便對外發言、一切尊重法官審理程序,黃子佼在旁連著鞠躬2次,似乎意指不好意思。

▲黃子佼持有少女性愛片北院出庭。(圖/記者林敬旻攝)

▲藝人黃子佼(中)因涉犯《兒少條例》,20日第三度到台北地院出庭仍不回應媒體發問,律師代答審理期間不便發言。(圖/記者林敬旻攝)

北院轉達承審法官諭知,今庭訊因辯護律師團尚未決定是否聲請調查證據,要等檢方函覆資料後再確認,所以庭訊時間較短,下次定於9月10日下午2點30分續行準備程序,至於有無必要傳喚黃子佼妻子孟耿如作證,尚未排入審理計畫。

黃子佼去年(2023年)6月間,被爆料捲入#Metoo醜聞、涉於多年前非禮少女,人設與演藝事業瞬間全毀,台北地檢署指揮警方偵辦,去年8月搜索黃家,查扣電腦硬碟發現存有7部上網買來的少女性影像,結果性侵案各因證據不足或與女方和解,各獲不起訴處分及簽結,持有少女性影像反而使他形象更崩壞。

檢方起初以黃子佼認罪、當時法定最重1年徒刑非重罪,起訴移審恐使少女出庭蒙受二度傷害等考量,今年4月將黃子佼所涉《兒少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罪嫌給予緩起訴處分、為期2年,附加支付公庫120萬元、寫1200字悔過書等條件,繳庫金額是同類案件緩起訴最高紀錄。

但輿論反彈處分過輕、易誤導大眾以為黃子佼持有少女性影像無罪,高檢署發回北檢重辦,今年5月改為起訴,並建請法官沒收黃子佼被查扣、存有本案不雅片的硬碟。黃被移審後改口否認犯罪,主張檢方舉證有瑕疵,檢方因而再提出41部從查扣硬碟裡找出的少女性影像,聲請併案審理黃無故持有的刑責。

因黃子佼本件犯行引發眾怒,立院今年7月13日三讀通過《兒少條例》修正案,無正當理由支付對價而持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支付對價觀覽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或其性影像,以及無故重製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等犯行,都加重為可判刑1年以上、7年以下,得併科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被稱為「黃子佼條款」,但不溯及適用於黃本案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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