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某國中女狼師3度對學生下手挨告,犯行曝光後,教育局表示,已將其登載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內管制,各教育機構均不得進用。(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戴若涵/綜合報導
北部某國中一名25歲女教師,三度與國中生發生性行為。國中生母親見孩子身上竟出現大量吻痕,氣壞報警處理。法院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將女教師判刑。針對此案,教育局說明,早在2023年間將該名女師解聘,並登載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管制,各教育機構均不得進用該員。
判決指出,女教師小美(化名)是該名國中生小黎(化名)的老師,明知對方未成年,竟仍於2023年5月25日、26日、27日,連續三天將小黎帶到她的租屋處發生性行為。
小黎回家後,被媽媽發現身上有大量的吻痕。媽媽隨即到學校討公道,並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小美坦承犯行,並提出悔過書,法院考量她雖無前科,但未能與國中生家屬達成和解,依照3個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小美判刑6月,給予緩刑3年,並於判決確定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
針對這起事件,教育局說明,本案案師所屬國中前於2023年5月29日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調查,認定該名女教師性侵害成立,並終止聘約,且議決該師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教育局已於2023年10月30日核准解聘,後續並登載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管制,各階段學校、幼兒園、補習班、課照中心等學校及教育機構都不得進用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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