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葉男懸掛自製假車牌被抓到,警方告知觸犯刑法,最重可關1年,讓他當場哭出來。(圖/記者許權毅翻攝,下同)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33歲葉男因為沒去監理站驗車,結果被警方攔到扣牌,葉男竟異想天開,購買壓克力板貼上黑色膠帶,就這樣擺放在路邊,被員警發現後,告知葉男此舉已經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重關1年,讓他當場哭出來。
大甲警分局說,后里分駐所員警日前巡邏時,發現一台轎車車牌「扁平、無立體感」,上前查看後發現車牌號碼是用貼紙製作,且查詢後發現車籍資料與該車不同,當場依道交條例移車保管,並通知車主葉男到案說明。
葉男說,自己從高雄隻身一人來台中工作,買了這台車齡10年的二手車代步,但因為工作忙,每年2次的驗車都忘記去,還有多張罰單未繳,被監理站註銷號牌,去年還被警方盤查到,當場扣牌。
葉男為了能繼續上路,他上網購買壓克力板、數字字母膠帶,製作一張假車牌懸掛在車上,企圖規避警方攔查,但是葉男此舉已經觸犯偽造特種文書罪嫌,被警方依法送辦,葉男得知恐怕得面臨最高1年有期徒刑,當場淚流,悔不當初。
警方強調,車牌屬特種文書,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偽造車牌上路,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可處新台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