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惡(左)影射連千毅(右),法院判勾惡須賠償。(圖/翻攝自Facebook/勾起你心中的惡、連千毅)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YouTube頻道「勾起你心中的惡」(簡稱:勾惡)陳昱瑋,與直播網紅連千毅在網路上開槓。勾惡在臉書上影射連千毅「在監獄裡面,專門幫很多受刑人用嘴巴排毒」,勾惡因此遭判拘役50日定讞。連男求償200萬元,並要求勾惡在網路上公開道歉,但高院審理後,僅判陳男須賠償10萬元。可上訴。
勾惡與連千毅在2年前開始在網路上互相攻擊,2022年4月20日17時9分許,陳男使用帳戶名稱「勾起你心中的惡」,在臉書上張貼文章:講一個在道上或是有進修過的,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千億龜白白嫩嫩,在監獄裡面,專門幫很多受刑人用嘴巴排毒,所以千億龜才會認識這麼多人,他真的很「吃得開」,你們知道吧。
這篇文章讓連千毅提出加重誹謗告訴,檢方對陳男提公訴。一審將陳男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也於今年初駁回上訴定讞。連千毅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名譽損失200萬元,並要求陳男在臉書粉絲專頁「勾起你心中的惡」、「勾起你心中的惡」YouTube網站、Instagram 社群軟體帳號:「勾起你心中的惡」頁面發布道歉聲明3日、3日內不得刪除。
案經高等法院一審審理後,於21日宣判,高院根據有罪定讞的判決,認定連千毅確實受有精神損害,但審酌兩造學歷、工作、財產及收入,以及連千毅被侵害的情節,以及陳男因此所致精神痛苦之程度等一切情事,認連男得請求之精神慰撫金以10萬元為適當。
至於網路上發布道歉聲明部分,高院依照憲法法庭先前的見解,認為這份道歉聲明並非陳男的主觀意思所自我形成,若以法院判決之方式強制被告為該內容之意思表示,已不當侵害陳男之言論自由及不表意自由。另外連千毅所要求發布道歉聲明的社群軟體、網站帳號既均為陳男所申設,實際上亦無法由連千毅自行登入陳男帳號而發布法院判決勝訴之啟事、判決內容全部或一部,再加上連千毅也不同意以登報並由陳男負擔費用之方式處理,所以高院認為連千毅的請求,並非回復他名譽的適當方式,所以這部分全數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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