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男子阿興(化名)今年4月間在家中食用含酒精的燒酒雞,隔天騎車外出時,因臉色潮紅被警察攔查,沒想到酒測一測,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9毫克,連他自己都忍不住直呼「有點誇張」。士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法判處阿興有期徒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元。
▲阿興在家中吃燒酒雞,隔天騎車出門酒測值仍超標。(示意圖/VCG,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興今年4月某日12時30分在家中食用含酒精的燒酒雞,隔日上午7時許騎車外出,行經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附近,被執行路檢勤務的警察攔查,警察見他臉色潮紅、眼神渙散,於是進行酒測,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9毫克。
阿興坦承曾在家中食用燒酒雞,隔日才騎車出門,但否認酒駕,他自認是因為酒測時太緊張,導致口水流到吹氣的地方,「我覺得酒測值0.39有點誇張。」
不過,該酒測器並無故障,士林地院法官不採信阿興的說詞,並認為他缺乏尊重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觀念,考量到後來他已改口坦承犯行、本案所生危害輕重等因素,最終依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他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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