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台灣妻申請移居被拒 香港公務員想「一到五在港」六日才飛台

▲港府官員宣誓效忠基本法及特區政府。(圖/CFP)

▲港府官員宣誓效忠基本法及特區政府。(圖/CFP)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香港陳姓男子申請來台依親居留,因具有香港公務員身分被拒,提起行政訴訟後又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22日表示,陳男不願放棄公務員身分,想要周一至周五在香港上班,周六日飛來台灣,對台灣來說,這樣的狀況要做慎重考慮。

梁文傑在例行記者會上提到,這一位任職於香港政府的公務員是和台灣人結婚,要申請來台灣居留,但是因為是香港政府的公務員,已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政府,所以當初在審核時,移民署就有詢問「是不是要放棄香港公務員的身分」。

梁文傑說,對方表明不放棄公務員的身分,打算禮拜一至禮拜五在香港政府上班,禮拜六日才飛來台灣,「對於台灣來說,這樣的狀況必須要做慎重的考慮。」

梁文傑指出,法院的判決也認為原告基於任職於香港政府公務員的利害關係,不得不擁護支持中國共產黨的各種作為,威脅我國國家安全利益甚鉅,有較高的可能性為中共從事內部滲透或情報工作,「這是法院的見解,所以在這個狀況之下,我們沒有辦法同意讓他同時作為香港的公務員,又來台灣申請居留。」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不過,梁文傑也強調,陳男仍可依港澳條例,申請單次、多次的入境證,證件在台灣有身分識別的證明能力,也可以在醫院、銀行使用,「所以基本上,他在台灣的生活或入境等不會有任何問題,未來如果他願意放棄香港公務員的身分,那也可以再來申請居留。」

從判決書中更可以看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還提到,「原告表示所有公務員都被迫要簽署效忠聲明,可證其對香港政府無任意拒絕能力。」「原告既簽署效忠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政府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縱原告工作只是結構監督工程內容,且只是周五入境台灣,週日回到香港,但較諸於『非香港政府公務員』,原告仍有較高的可能性為中共從事內部滲透或情報工作。」

判決公布之後,陳男的妻子相當不滿,在一個在台港人的臉書社團發文痛斥台灣政府亂扣國安帽子,還說「法院是政府開的」,並呼籲其他網友,若配偶是「特區公務員」就不用試圖申請居留了,否則也只是浪費時間、浪費金錢,還會遭到一頓「毒打」。

此案也在香港引起許多討論,大部分香港網友對陳男的申請被駁皆不感到意外,認為陳男既然已經宣誓效忠了,就應做好此類心理準備,「香港公務員的薪水那麼高,當然是有代價的,不辭職想兩頭賺?太天真了。」

也有香港網友直言,陳男表明一周只待在台灣兩天,其餘五天還是待在香港,當然不可能獲准居留,「一周只待兩天,代表根本不想待在台灣,這樣的人申請什麼居留?換成世界上任何一個別的地方也不會批准。」

更有網友質疑,陳男若真的想陪伴妻子,來台依親居留的話,就應該辭去香港公務員的工作,一周七天全待在台灣,「堅持留在香港工作,一周還只待在台灣兩天,是認為工作比愛情、比妻子重要嗎?」

▲香港特區政府有129名公務員不願宣誓效忠基本法,將被勒令將被勒令辭職。(圖/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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