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車上裝針孔,拍下跟女友車震的影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人豪/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從事郵差工作的男子,在自己車上裝設3組針孔攝影機,另也在姪女住處的廁所裝設1組針孔攝影機,偷拍下與女友車震及姪女洗澡的畫面,橋頭地方法院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判有期徒刑5年。
根據判決,男子2021年起,與女友交往期間,偷偷在自己的車上裝針孔攝影機,3次偷拍2人車震的過程,另有一次2人到汽車旅館開房,男子也用手機拍下2人上床過程;而男子2021年7月,也在姪女家的廁所內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姪女洗澡的過程。
法院審酌,男子竊錄女友身體隱私部位,拍攝姪女洗澡影像,顯乏法治觀念,犯後坦承犯行,與姪女的父親達成和解,不過女友無和解意願,致未能成立和解,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判有期徒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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