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涉貪一案,歷經1次延押,今天(23日)台中地檢署宣布偵結,查出他涉嫌收受博弈集團價值258萬元洋酒、無償使用400多萬元名車、並有不明來源現金4400多萬元,依收賄、洩密等8罪將他起訴。此外,另有32人被依洗錢、詐欺、行賄等罪嫌起訴,包括前電競聯盟董事長徐培菁、博弈集團陳姓負責人、以及史姓前媒體人。
▲林明佐涉貪案,台中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收賄、洩密等8罪名將他起訴。(圖/資料照)
檢方認定林明佐涉嫌8罪犯行明確,將他起訴:
1.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
2.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9條之公務員明知為犯罪組織有據予以包庇罪。
3.刑法第270條、第268條前段之公務員包庇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
4.刑法第270條、第268條後段之公務員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
5.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7條第1項之公務員洩漏關於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罪嫌消息罪。
6.刑法第132條第1項之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罪。
7.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之特殊洗錢罪。
8.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款、第2款、第3款、第10款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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