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愛爾達轉播奧運!中華電遭提告 回擊楊植斗:蹭聲量不可取

▲▼台北市議員楊植斗告中華電信補助愛爾達4.3億轉播奧運,涉嫌特別背信。(圖/記者劉昌松攝)

▲台北市議員楊植斗告中華電信補助愛爾達4.3億轉播奧運,涉嫌特別背信。(圖/記者劉昌松攝)

文/中央社

中華電信補助愛爾達轉播奧運,董事長郭水義遭議員告發特別背信,中華電稍早聲明指出「蹭聲量不可取」,對民意代表以「冤大頭」或「空手套白狼」等用語指控,無視企業承擔商業投資風險、服務收視用戶的努力深感遺憾。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日前指控,愛爾達以新台幣5億元取得奧運轉播權,獲中華電信與體育署補助,還收取電視台授權金,形同無本生意,因此告發中華電信董事長郭水義犯特別背信罪。

中華電信今天發布標題為「蹭聲量不可取,讓體育活動凝聚你我」的聲明指出,近日外界人士以「冤大頭」或「空手套白狼」、「金援」等不實用語就奧運轉播傳遞不正確的資訊,造成社會大眾混淆誤解,除阻礙體育運動傳播業務,更可能戕害台灣未來體育活動的發展。

中華電表示,針對這些惡意曲解、蹭聲量的言論提出5點聲明如下,第一、中華電為電信服務科技業,經營影音平台是為創新電信事業發展的商業策略,創造服務差異化,採購體育賽事內容,成為消費者優先收視的運動賽事影視平台,為長期經營的商業策略。

第二、中華電信向愛爾達採購奧運內容,是在符合國際奧委會授權規範下,本於合乎各自經營策略的商業行為;對有民意代表以「冤大頭」或「空手套白狼」等不實用語指控,卻無視企業承擔商業投資的不確定風險、服務收視用戶的努力深感遺憾。

第三、愛爾達與中華電皆是上市公司,恪守相關公司治理規範,並遵行公司治理程序,以維護股東權益;有關取得奧運轉播相關合作約定,尚涉第三方商業行為及營業秘密,均應負有保密及法律遵循義務。

第四、有關大型國際賽事轉播權,被授權方非僅承擔轉播授權費用,尚須面臨賽事恐無法如期舉辦、收視熱度不如預期,甚至成本無法回收的高度風險,民間企業依循運動傳播產業商業規則,不吝投資實屬不易,呼籲各界給予支持及肯定。

第五、中華電於奧運轉播期間,積極運用科技力實現數位平權,不僅以MOD、Hami Video獨家創新科技轉播精彩賽事,更深入偏鄉地區與在地居民共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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