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林姓男子24日深夜駕駛賓士車前往國道3號南投服務區參加車聚活動,卻懸掛偽造車牌,被現場民眾發現後向警方檢舉;國道警方前往,當場將該車查扣拖吊,訊後依偽造特種公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
▲國道警察七隊24日深夜於國道3號南投服務區查獲車主懸掛偽造車牌,並當場吊扣車輛。(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下同)
國道警察第七大隊指出,昨日深夜11時47分接獲報案,指國道3號北上231公里的南投服務區C區停車場,有大批車輛從事車聚行為,有妨害交通和治安之虞,且有車輛疑似懸掛假車牌。
警方隨即派員到場,查獲該車輛後拖吊回名間分隊,39歲駕駛人林姓男子也到分隊說明,稱車牌為網路購買;警方指出,林男行為已嚴重妨害監理機關對行車之管理,以及警方對於交通執法之正確性,並對往來高速公路用路人造成嚴重危害,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舉發,全案也依《刑法》第212及216條偽造特種公文書及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等罪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國道警察七隊24日深夜於國道3號南投服務區查獲懸掛偽造車牌車輛。(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國道七隊強調,車輛號牌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使用偽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最重可判一年徒刑,另最高可處1萬800元罰鍰,籲請用路人確實遵守行車規定,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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