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2019年才因逃教召遭判刑4月,出獄後又再度躲避教召遭判刑5月。(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佩蓁/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擔任板模工的陳姓男子,2018年因躲避教召遭判刑4月,出獄後陳男竟還學不乖,仍不向戶政事務所申報實際居住處所地址,並以「沒收到教召令」為由,再度躲避教召,被依妨害兵役函送偵辦,由於陳男是累犯,法官加重其刑,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男2022年3月7日應參加教育召集,但他卻未依規定申報更改住居所,導致教召令無法送達給本人,而未在指定時間、地點接受召集;對此,陳男辯稱他有住在戶籍地,且戶籍地尚有父親及2個弟弟居住,雖然他在2022年租屋搬到左營,偶爾還是會回家,但家人並沒有告知他有收到教育召集令。
不過陳父則證稱,陳男2020年搬離戶籍地後,就沒有住在家裡,2年都沒回過家,也完全不跟家人聯絡,而家人也沒有他最新的聯繫電話及地址,警察雖然有送達陳男的教召令到家中,但他拒收。
法官認為,陳男明知後備軍人皆有被召集的可能,如有遷移住居所應隨時按規定申報,竟仍未依規定辦理申報登記,導致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給本人,影響國家兵力動員實現之有效性;且陳男先前才因妨害兵役,遭判刑4月,並於2019年11月執行完畢出監,5年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實屬累犯,予以加重其刑,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