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解放軍駕快艇闖淡水河收押78天 下囚車見媒體興奮揮手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今年6月9日,曾任解放軍少校艦艇長的阮芳勇駕駛快艇,從福建直闖淡水老街渡船碼頭,聲稱「投奔自由」檢方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今(26)日士林地院首開庭,被收押78天的阮男步下囚車時,面對大批媒體呼喊,他興奮地揮手致意說:「大家好,謝謝媒體對我的關注。」預計上午11時開庭審理。

60歲的阮芳勇被收押至今,似乎逐漸適應台灣看守所的生活。今早步下囚車時,雖然手被手銬與另名被告鎖在一起,但當他聽見媒體大聲呼喊他的全名時,立刻抬頭,眼中閃爍著光芒,興奮地揮手打招呼,當記者提問「是否思念家人?」以及「想留在台灣嗎?」等問題時,他的神情瞬間黯淡,語氣不再那麼精神抖擻,沉默地避開了這些敏感問題。

▼收押78天的阮芳勇下囚車興奮地向媒體揮手致意。(圖/記者黃宥寧攝)

▲▼     阮芳勇  。(圖/記者黃宥寧攝)

本月14日阮芳勇被依法起訴移審,在法庭上坦承,6月8日晚間7點30分離開福建碼頭,於10點20分駛出港口,翌日上午10點20分抵達淡水河口。他強調,檢察官起訴有誤,事實是,當時意外擦撞了客船,並立刻請求客船船長幫忙報警,自願投案。

阮向法官解釋,沒來過台灣,在台沒朋友、沒有財產,更「真情告白」指出,以前長期在軍隊任職,對軍事上有充分認識,可協助台灣對抗中共的軍事威脅。

法扶律師林輝豪說,被告行為符自首條件,希望能考慮他在案發後的自白態度,給予交保的機會,若無法也請求解除接見通信。

法官聽完他的「愛台真情告白」後,諭知被告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大陸地區人民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台灣地區的規定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嫌疑重大,審酌目前審理進度、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保障等,認無從以羈押之外方式取代,裁定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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