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福倉儲位於桃園蘆竹的冷凍廠房2022年失火,大型鋼爪機撕開廠房外牆協助消防隊灌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位於桃園市蘆竹區的美福冷凍倉儲廠房,2022年3月10日發生大火悶燒21天,造成許多客戶寄存的數千噸食材付之一炬,其中泰式連鎖餐飲集團瓦城泰統損失近6千萬元,扣除已獲保險理賠金額,提告要求美福倉儲賠償2172萬餘元,美福抗辯遭遇不可抗力災害、事先已盡善良管理人義務,台北地院審結,判美福倉儲須全額賠償,可上訴。
本案源於美福倉儲公司位於蘆竹區的冷凍倉儲廠房,2022年3月10日深夜10點多失火,現場為地上7層、地下2層的巨大密閉建物,樓高36公尺、長105公尺、寬67公尺,每層樓地板面積達6千平方公尺,部分樓層挑高12公尺。
消防隊趕來灌救時,火勢已非常猛烈,強力水柱從地面打不到4樓的起火點,大量貨架與物品妨礙搶救,加上各樓層陸續冒出火光濃煙、外牆夾層隔熱泡綿也開始悶燒,人員無法深入,隔天(11日)先退到廠外改採拆牆滅火策略,拆到哪滅到哪。
美福倉儲同月13日調來全台最大的鋼爪機,從32公尺高空撕開廠房外牆給消防隊灌水,分區撲滅殘火,消防隊動員2千多人次、255車次奮戰501小時,終於在同月31日晚間7點完全撲滅,21天的悶燒使客戶冷凍儲藏的數千噸食材付之一炬,濃煙跟惡臭更使當地居民受不了。
▲美福倉儲位於桃園蘆竹的冷凍廠房2022年失火,悶燒21天,消防隊動員2千多人次灌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瓦城泰統寄存的大批冷凍海鮮食材毀於這場大火,損失5954萬餘元,扣除保險理賠3782萬餘元,提告要求美福倉儲賠償餘額,主張消防局鑑識結果認為電氣因素引起火災的可能性較大,且美福倉儲值班人員沒及時發現。
美福倉儲抗辯指稱大火是不可抗力災害,應由客戶自行保險負擔損害,本案廠房冷凍冷藏設備、電氣設備都委由專業廠商規劃設置,並定期保養檢修,符合法定標準且無異狀,事發時全廠僅啟用4年多,年年通過消防局的安檢,發現失火也立刻打119求助,已盡善良管理人義務。
美福倉儲並主張消防隊最初認定已撲滅火勢就撤退,後來復燃並延燒21天,才使瓦城泰統寄存的冷凍食材燒毀,無法證明是最初起火就受損。
法官審理認為,美福倉儲曲解契約條文,火災並非一概被約定為不可抗力的免責事由,消防局鑑定報告雖沒確認是何種電氣因素,但發生在廠房裡,就是人為可控制,而最先起火的4樓低溫冷鏈區域,事發當晚10點06分,監視畫面就顯示其中1間冷凍庫門縫透出火光與煙,
▲美福倉儲位於桃園蘆竹的冷凍廠房2022年失火,悶燒21天,消防隊動員2千多人次灌救。(資料照/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此外,每10分鐘定時回報1次的冷凍庫溫控紀錄顯示,應保持攝氏零下20度恆溫,但4B冷凍庫10點10分卻從攝氏零下18.1度異常上升3度,接著與4A冷凍庫溫控點都在10點20分故障,4C冷凍庫更在10分鐘內,從低於攝氏零下20度,飆升到攝氏23度。
而美福倉儲值班人員直到聽見冷凍庫有物品掉落巨響,10點25分才去查看,並於10點43分打119求助,值班人員承認,聽到聲響查看場內監視畫面,發現4樓有霧氣與黑煙,驚覺失火。
法官查明,當時倉儲廠房內沒響起任何火災警報,值班人員也沒注意溫控主機數據已有異常升溫甚至故障情形,甚至事發當天(10日)凌晨2點到晚上8點,廠內6樓冷凍庫陸續出現高溫警報,且廠房火災自動警報設備在事發前,有3個年度出現多處不同故障或缺失,雖通過消防局年度檢查,不代表本件失火時有正常運作。
法官指消防隊雖記錄3月11日晚間撲滅火勢,實際仍持續在廠內灌救殘火與悶燒,沒撤退結束搶救,大火燒毀廠內4樓到7樓共約8千平方公尺面積,受損貨物不是毀於烈焰濃煙或消防水柱,就是因冷凍設備停擺而變質,這都跟建築設計、內部貨架與物品堆積方式,以及美福倉儲未盡善良管理人義務有因果關係。
法官據此判決美福倉儲須賠償瓦城泰統2172萬餘元、依年息5%加計利息,可上訴。理賠瓦城泰統的保險公司,另案告美福倉儲求償3782萬餘元,同在這場大火受害的爭鮮公司,也告美福倉儲求償2億2878萬餘元,一審均判美福倉儲全額賠償,都已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
此外,受這場大火BBQ惡臭所苦的當地居民,組成自救會向美福倉儲求償。桃園市府在前市長鄭文燦任內,依《空氣汙染防治法》對美福倉儲開罰600萬元,但因裁處法條引用錯誤,被環保署(今環境部)撤罰,桃園市府去年(2023年)4月重新裁罰500萬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