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警無號誌路口抓違規「7天1714件」 比去年同期遽增1693件

▲屏東縣警方執行無號誌路口取締勤務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縣警方執行無號誌路口取締勤務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為提升無號誌路口的交通安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於8月19日至25日展開專案取締行動,共開單告發違規行為1714件,與去年同期取締21件相比,取締件數增加了1693件。

▲屏東縣警方執行無號誌路口取締勤務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縣警局指出,今年1月1日至8月25日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計發生3220件(26人死亡、4,634人受傷),與112年發生3560件(死亡17人、受傷5,065人)相比,發生件數減少340件,死亡增加9人、受傷減少431人。

警方因此執行這項專案取締勤務,以提醒用路人於行經「閃光紅燈」或設有「停」字標誌的路口時,遵守規定停車再開,強化駕駛人對停讓規定的認知,確保交通安全。

一星期專案取締勤務,共取締了無號誌路口未停車再開的違規行為1,714件,與去年同期取締21件相比,取締件數增加了1,693件,籲請用路人遵守相關規定,確保行車安全。

局長戴台捷表示,透過這次專案的強力執法與宣導,期望能提高駕駛人對路權的尊重與遵守,減少僥倖違規的心態,進一步改善行人友善的交通環境,並呼籲民眾共同建立「交通安全,由我做起」的正確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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