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警分局於8月28日至30日實施「闖紅燈違規取締專案」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闖紅燈易肇事,威脅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恆春警分局為保障用路人交通安全,於8月28日至30日實施「闖紅燈違規取締專案」,籲請用路人遵守規定,以免被開單告發處罰,傷了荷包。
恆春警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以下同)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若是紅燈右轉則處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微型電動二輪車、自行車闖紅燈(或紅燈右轉)則處三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分局長郭懷澤表示,路口車流交織,請駕駛遵守號誌指示,勿搶快或貪圖方便而闖紅燈,以免發生碰撞,同時也呼籲駕駛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注意周遭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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