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戴若涵/桃園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任職桃園市長期間,涉嫌貪污收賄,檢辯雙方交戰三回合,鄭文燦7月11日在第三次聲押庭中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羈押至今約47天。桃園地檢署27日下午1時30分召開記者會,要針對起訴內容說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任內涉貪案遭羈押。(圖/記者林敬旻攝)
全案緣起桃園市政府先前推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規劃將工五工業區東側的農業區一帶近50公頃土地進行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有地主群因農地未被劃分進重劃區內,自行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並透過楊姓成員向鄭文燦行賄。
檢方6月發動偵查,7月5日趁著鄭文燦從日本度假回國後,將人帶回偵訊,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辯三度在聲押庭上攻防,鄭文燦二進二出法庭後,在7月11日第三次聲押庭上遭法官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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