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為避免收賄曝光!更改土地開發方式 退還500萬告知遭監聽

記者沈繼昌、劉人豪/桃園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任職桃園市長期間,涉嫌貪污收賄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羈押至今約47天。桃園地檢署今(27)日偵結,建請法院將鄭文燦判刑12年,並提到鄭文燦為了避免收賄犯行曝光,於會議中決議改採為全區一次「區段徵收」,與先前的「市地重劃」方向大相逕庭,並且告知廖姓父子被通訊監察,退還先前收受500萬元賄賂及政治獻金款項。

▲▼   鄭文燦交保後離開。(圖/記者呂佳賢攝)

▲鄭文燦涉貪,檢求刑12年。(圖/記者呂佳賢攝)

鄭文燦在市長任內於「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華亞科技園區)旁,農地自辦市地重劃案時,涉嫌收賄500萬元。檢方於7月6日當天凌晨庭訊時,認定鄭文燦收賄明確,且隱匿賄款涉洗錢防制法,當庭逮捕並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檢辯雙方交戰三回合,鄭文燦7月11日在第三次聲押庭中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今指出,鄭文燦於2017年10月19日至2018年3月16日間某時,以不詳方式獲悉前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的行動電話,為避免收賄犯行曝光,於2018年3月16日主持經濟發展局召開專案報告會議中,未邀請廖俊松等參加,就9.12公頃農業區土地開發方式,一反原先得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的態度,於會議中決議改採為全區一次「區段徵收」,與先前支持「市地重劃」之決議方向大相逕庭。

該9.12 公頃土地約 63.05%所有權人之自辦市地重劃同意書,為藉自辦市地重劃」取得能變賣獲利之抵費地,欲先令該處「農業區」土地之使用分區變更為「產業專用區」用地,使能與隔鄰華亞科技園區相連擴大開發,依公司內部評估,可取得之「抵費地」面積為 1.78 公頃,若開發完成後,可取得之預估利益約24億2190萬元。

▲▼桃園地檢署說明             。(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地檢署對鄭文燦收賄案進行說明。(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地檢署今表示,廖俊松兒子廖力廷,於同年5月11 日下午,因受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指示,前往市政府討論支持鄭文燦連任市長政治獻金情事,鄭文燦竟向廖力廷告知廖俊松電話遭通訊監察,廖俊松得知此事後翌日更改電話門號。

鄭文燦依約於同年5月21日深夜11時許,至廖力廷台北市泉州街住處,親取政治獻金600萬元,鄭文燦再次強調廖俊松大嘴巴遭通訊監察。楊兆麟、侯水文因認本件土地變更開發案時程延宕,侯水文於同年8月9日上午電話中,再度向廖俊松表達開發延宕不滿,要求了解鄭文燦錢拿走了就不給他們辦的原因。

廖俊松再指示兒子去鄭文燦處探詢進度,得知鄭文燦行程後,於同年月13日晚間9時35分許,前往某住處等候鄭文燦,鄭文燦於當晚10時許抵達後跟隨進入。鄭文燦因對於通訊監察一事可能害其受波及而有不安,且廖力廷竟然追蹤其行程前往他人處追問後續進度,乃決意還款,藉故邀約廖力廷跟隨其返回市長官邸。

當晚11時許,鄭文燦、廖力廷先後進入官邸,鄭文燦在官邸內,將後背包及手提袋各 1 只,內有以橡皮筋綑綁500萬元及600萬元現鈔交與廖力廷,退還其先前收受500萬元賄賂及政治獻金等款項,廖力廷收款後即行離開,並於翌日,將款項轉交廖俊松且告知遭退款。

檢方指出,本案經訊問131人次、搜索40處後,扣得相關筆記本、電腦等證物,在鄭文燦住處主臥室邊柱旁的暗櫃內,發現兩個上鎖保冷袋,裡面裝有678萬5千元現鈔,涉嫌財產來源不明部分,將另行偵辦。至於貪汙罪部分,檢方則建請法官量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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