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500萬賄款過程曝!白手套唇語配手勢「5」 鄭文燦一見笑了:哉啦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任內涉貪案,今地院三度開羈押庭。(圖/記者林敬旻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起訴,並求刑12年。(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沈繼昌、陳韻如/桃園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任職桃園市長期間,涉嫌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今(27日)遭到桃園地檢署起訴,並求處12年徒刑。對此,桃園地檢署召開記者會,公布鄭文燦所有犯罪事實,以及收賄的全部過程。

根據起訴書,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和前台塑副總經理、發言人侯水文和擔任重劃會主委的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退休後,於2011年5月間由楊兆麟出資1000萬元、其餘2人各出資500萬元共同成立「鴻展公司」。

鴻展公司於2016年透過說明會或拜訪土地所有人的方式,取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9.12公頃土地約63.05%所有權人的自辦市地重劃同意書,而為了藉由「自辦市地重劃」取得能變賣獲利的抵費地,必須先讓該處「農業區」土地的使用分區變更成「產業專用區」用地,才能與隔鄰的華亞科技園區相連擴大開發,而依公司內部評估,可取得的「抵費地」面積為1.78公頃,若開發完成後,可取得的預估利益約為24億2190萬元。

▲▼         楊兆麟到場    。(圖/記者沈繼昌攝)

▲楊兆麟對鄭文燦喊「不會失禮」,要求鄭文燦出手相助。(圖/記者沈繼昌攝)

鴻展公司於2016年起,先推派廖俊松及其兒子出來尋求鄭文燦的支持,由桃園市政府為申請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的主體,函報行政院取得個案變更核准辦理文件,希望除了東側的農業區9.12公頃的土地變更為產業專業用區之外,連同桃園市龜山區文樂路西側土地的農業區及宗教專用區(含桃園市龜山區第三公墓及樂善寺土地)約41.76公頃的土地,一併在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之後,分兩區辦理市地重劃,其中9.12公頃的土地能以「自辦市地重劃」而非「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以取得抵費地獲得較高額利益。

而恰巧某科技公司執行長曾口頭表示有意在該工業區設廠,似乎可以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某個方案結合,楊兆麟等人得知後,便立即以符合「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為由,推派廖俊松父子出面與鄭文燦聯繫,拜託鄭文燦協助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而後鄭文燦便開始一系列的秘密協助行動。

鄭文燦自2016年12月13日開始,多次在桃園市府召集經發局、都發局、地政局等局處,並親自主持與本件土地開發案相關會議,還指示經發局向行政院爭取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再由都市發展局辦理個案變更。

某科技公司2017年6月間,確定沒有設廠需求後,侯水文、楊兆麟2人先後在同年8月6日、8月22日與鄭文燦餐敘,並在席間對鄭文燦表示,「給予幫助的話,我們不會失禮」等語。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圖/記者許靖騏攝)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出面說明起訴理由。(圖/記者許靖騏攝)

直到9月7日當天,鄭文燦便於市府召開「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會議」會議,除了各個相關局處與會之外,也請廖俊松父子出席並且發表意見。檢方根據會議紀錄中發現,曾有公務員提醒件土地變更開發案能否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有所疑義,可能有違法可能,但鄭文燦仍直接裁示作成會議結論,「1.俟開發完成,另案辦理山坡地解編、2.爭取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3.於申請之計畫內容加註本件得以『市地重劃 』開發」等情,全盤依照廖俊松等人訴求。

在此會議之後,楊兆麟得知鄭文燦已出手協助,為了能繼續完成後續的程序,便又指示廖俊松等人拿出500萬元向鄭文燦行賄,便於同年月13日由廖俊松致電給鄭文燦,雙方相約隔日於市長官邸見面。

雙方約定見面當日,廖俊松父子晚間9時54分抵達官邸,並拿著裝有500萬元現金的黑色手提袋步入官邸內,3人在會客室簡短交談之後,廖俊松隨即就當著鄭文燦的面,將該手提袋放置在會客室的茶桌下,並以口型及手勢比劃「5」,向鄭文燦示意,已將500萬元放置桌下,鄭文燦當下見狀,也立即回覆「哉、哉、哉(知道台語)」,而鄭文燦也自此開始實踐諾言,出手協助此案的發展。

然而,全案披露之後,鄭文燦卻矢口否認犯行,檢方認為,他身受國家俸祿,本應清廉自持,但他卻收受賄賂,並護航、附和特定私人進行本件土地變更開發,與行賄者裡應外合,將職務行為裁量權限,全權交託依行賄者之所願,將國家土地開發之全民利益,坐享為私人金庫,有辱官咸,惡性甚重,建請法院量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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