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以不詳方式得知廖俊松遭監聽,桃檢分案偵辦中。(圖/記者呂佳賢、黃克翔攝)
記者沈繼昌、黃資真/桃園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任職桃園市長期間涉收賄,今(27日)遭起訴求刑12年,其中詭譎的是,鄭以不詳方式得知廖俊松遭監聽後,才連忙將500萬賄款退還,而該部分檢方另分案追查中。
起訴書指出,鄭文燦在2017年10月19日至2018年3月16日期間的某一天,透過管道得知廖俊松早已被司法機關實施通訊監察,為了避免收賄犯行曝光,在經發局召開的專案報告會議上,一反講好的市地重劃方式,改為全區一次「區段徵收」。
2018年5月11日下午,鄭再向廖兒透露父親廖俊松遭監聽一事,廖俊松得知隔天連忙更換電話門號,同月21日深夜,鄭再次強調廖俊松大嘴巴遭監聽,最後鄭擔憂自己受到波及,決定在收下500萬賄款將近1年後,全數退回。
事實上,本件華亞土地弊案檢方早在7年前就曾立案追查,雖監聽到廖俊松要送錢給鄭、還拍到人帶著黑色袋子進官邸,卻因檢方未執行搜索、沒查扣到關鍵贓款,加上監聽譯文疑似被外洩,已2度簽結。而這次檢方終於查出,鄭文燦是透過某位「神秘藏鏡人」得知遭監聽,才引發後續鄭試圖抹滅收賄行徑,所幸在掌握關鍵證據後,順利抓到犯罪事證將他起訴,監聽部分目前也已分案追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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