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男跟女友拍性愛片!老闆一看「偷傳給自己」 下場慘了

▲桃園市一名現役軍人去年5月間至女友住處與其友人飲酒作樂,友人離去後卻趁女友爛醉無意識下竟硬上得逞,還以手機偷拍全裸背部影像,女友是後大怒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葉男查看員工的手機,發現裡面有自拍性愛影片。(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雲林一名葉姓男子聘雇員工小強(化名)到工地工作,卻在工作中偷看小強的手機,並且偷傳性愛影片到自己的手機上、再轉傳給他人。雲林地院審理後,判葉男拘役95天,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葉男聘雇小強在工地工作,2023年1月間,小強在工地休息時手機忘記上鎖,葉男竟拿起開始偷看,並且在手機中發現小強與女友拍攝的4部性愛影片。

葉男發現性愛影片以後,又趁著小強不注意時,將影片傳送到自己的LINE帳號上,並且再將聊天紀錄刪除,試圖掩蓋犯行。

▲▼Telegram,社群軟體,群組,手機,APP。(圖/免費圖庫Pixabay)

▲葉男在員工的手機發現性愛影片,竟傳送到自己的手機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葉男自己觀看性愛影片還不滿足,又將影片透過LINE發送給妻子,讓妻子一起觀賞。直到後來小強的女友登入電腦版的LINE,發現小強的帳號中有傳送性愛影片的紀錄,嚇得立即報警處理,全案才曝光。

事後葉男坦承犯行,並且有意跟小強、小強女友達成和解,不過因為賠償金額沒有取得共識,最終並未和解成功。雲林地院法官衡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以及葉男的社會地位、經濟情況以後,依照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相關設備持有他人祕密罪,分別判處拘役55天、拘役50天,合併執行50天,全案仍可上訴。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

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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