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患昏迷遭侵犯 用力睜開眼驚見白袍醫

女病患當時為了身體健康,到北醫進行內視鏡檢查,沒想到卻遭到負責麻醉的醫師林朝順猥褻性侵,讓她痛苦不已。圖為示意圖。(東方IC)

▲女病患當時為了身體健康,到北醫進行內視鏡檢查,沒想到卻遭到負責麻醉的醫師林朝順猥褻性侵,讓她痛苦不已。圖為示意圖。(東方IC)

圖文/鏡週刊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麻醉科醫師林朝順,趁女病患在麻醉恢復室意識模糊時,搓揉患者私處並以手指侵入陰道,事後林朝順在北醫調查期間,不只一次坦承犯行並同意賠償,女病患原本以為林朝順似有悔意,加上不想面對訴訟程序的冗長耗時,決定先以調解而非提告方式處理,沒想到林朝順委任律師江仁成和女病患委任律師協商時,突然改口主張沒有猥褻性侵,且嗆說他們已經對女患提出恐嚇取財告訴,對女病患造成二次傷害。

本刊調查,女病患2022年11月25日到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北醫)進行內視鏡檢查,在恢復室等待麻醉藥效消退、意識仍模糊之際,突然感到有人觸摸她的下體,用力睜開眼睛,赫然看到一名穿白袍的男子站在她床邊,讓她驚恐不已。

女病患遭律師詰問冒犯隱私,身心痛苦而輕生,所幸被及時救回。圖為示意圖。(東方IC)

▲女病患遭律師詰問冒犯隱私,身心痛苦而輕生,所幸被及時救回。圖為示意圖。(東方IC)

女病患事後向北醫申訴,北醫根據女病患形容「穿白袍、瘦高、戴眼鏡、髮量不多」等特徵描述展開調查,結果當天負責幫女病患麻醉的醫師林朝順,坦承自己當時在衝動下「做了不該做的事情」,並表示希望能當面向女病患致歉,也願意賠償、和解。

由於女病患事發後身心受到嚴重打擊,不想再見到狼醫,也擔心司法訴訟過程冗長,希望以調解方式進行,透過律師要求北醫還原真相,保護她未來的就醫權,並根據此事影響她工作的損失、就醫費用等,要求對方賠償300多萬元。

狼醫林朝順(圖)在委任律師後,推翻先前認罪自白,辯稱只是怕女病患著涼,才動手整理被單。(翻攝北醫官網)

▲狼醫林朝順(圖)在委任律師後,推翻先前認罪自白,辯稱只是怕女病患著涼,才動手整理被單。(翻攝北醫官網)

狼醫委任律師江仁成與女病患的律師進行調解,沒想到江仁成先是指責女病患提出的和解金額太高,說他們頂多賠償10、20萬元,雙方談判破裂後,更改口說林朝順沒有猥褻、性侵,已對女病患提出恐嚇取財告訴。

女病患對自己遭性侵竟還被告感到難以置信,隨即委由律師向狼醫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狼醫一改過去在北醫性平會認罪的說詞,稱自己是看到女病患的被子沒蓋好,擔心她著涼,才會拉動夾在女病患兩腿之間的被子,絕對沒有觸摸女病患的身體。

但檢方傳喚北醫相關人員,卻有多人證稱,醫院性平會訪談林朝順時,他數次坦承因一時衝動觸摸女病患的私處,且病患在恢復室等待麻醉藥效退去需要30分鐘,通常都採左側躺的姿勢,被子不會夾在雙腿間,加上恢復室的病患一般都由麻醉護理師照護,醫師並不會接近病患,相關證詞直接戳破林的辯詞。

江仁成有將近30年的律師資歷,卻在庭上羞辱式質問女病患,遭審判長制止。(翻攝台北律師公會官網)

▲江仁成有將近30年的律師資歷,卻在庭上羞辱式質問女病患,遭審判長制止。(翻攝台北律師公會官網)

此外,北醫在接獲女病患申訴後4天,麻醉科曾舉行臨時會議,林朝順當時坦承:「我可能做了不應該做的事。」之後接受北醫性平會訪談時,也承認:「我應該可能有(觸碰女病患私處),因為在我回神過來時,我是站在這位女士旁邊,我事後回想,我可能在不受控或無意識的情形下,一時衝動而有這樣的行為。」

但事發1個多月後,北醫性平會再次訪談,林改口否認觸碰女病患私處,稱自己只是幫忙蓋棉被,過程僅5到10秒,他就離開恢復室,前後辯詞明顯有矛盾,檢察官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起訴。

至於林朝順控告女病患恐嚇取財部分,檢察官認為,女病患是看在狼醫有悔意才被動同意和解,提出的求償金額也有所依據,並非獅子大開口,即使狼醫無法接受賠償金額,也不能說女病患恐嚇取財,因此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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