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淡水某公墓懷親園區,四周成牆部份即為違法骨灰位。(圖/士林地檢署提供,下同)
記者黃宥寧、黃資真/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偵辦靈骨塔詐騙集團案件,查獲某墓園所有人張姓男子,長年透過經銷商對外銷售未經許可設置之納骨塔及功德牌位等違法殯葬設施認購憑證,給靈骨塔詐騙集團行騙,16年來總計390人受害、獲利破2千萬,今(28日)檢方偵結,依詐欺罪將張男起訴,並查扣犯罪所得585萬元及公司股份28萬股。
因過往時有靈骨塔買賣衍生詐欺案件,惟屢以交易糾紛為由皆以不起訴處份,然類似事件仍層出不窮,檢方遂主動立案,由重大金融犯罪專組陳彥章主任檢察官帶領劉畊甫檢察官深入追查,才破獲本案。
初步調查,張男在2006年斥資近億元接手淡水一處私立墓園,明知墓園僅取得火化土葬殯葬設施許可,但因土葬位置有限,遂擅自經營、設置違法之納骨塔及功德牌位等殯葬設施,且由於土地整合困難,前開違法納骨塔、功德牌位殯葬設施始終無法取得許可。
為了加速回本獲利,張男自2008年起對外以墓園名義,銷售未經許可之納骨塔及功德牌位等殯葬設施,其先無本印製認購憑證,再以認購憑證每張2000元低價出售給經銷商,再由經銷商以低價出售給靈骨塔詐騙集團,任由靈骨塔詐騙集團持以取信已持有其他塔位或未上市股票之被害人,之後再以買家收購等各種話術,詐騙被害人高價加購或轉換墓園納骨塔位及功德牌位後,再由經銷商以牌告價約10分之1低價,向張男購得違法之納骨塔位及功德牌位後(單價約萬餘元不等),再出售給靈骨塔詐騙集團轉交給被害人,靈骨塔詐騙集團藉此從中牟取暴利,事後再以交易糾紛為由規避刑事責任。
▲淡水某墓園骨灰位認購憑證權狀範例圖。
張男因骨灰位與功德牌位成本分別僅需5000元、2500元,趁機出脫回本獲利,高達390人受害,擴及全國各地及外島,本次首波起訴合計賣出2787張認購憑證、1037個骨灰位、610個功德位,估算獲利2354萬8000元。
士林地檢署表示,後續將持續強力打詐,也藉此呼籲因淡水某墓園僅取得火化土葬殯葬設置銷售許可,並未取得納骨塔及功德牌位設置及銷售許可,若有其他民眾亦因同樣話術而受騙,可向檢警提出依法究辦,如有疑義也可撥打165反詐欺專線確認,避免再次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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