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客按摩中翻身 她「手滑過去」挨罰3千喊冤!1鐵證打臉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女子小鳳(化名)在某養生館擔任按摩師,先前因涉嫌幫男客進行半套性交易,被裁罰3000元,她不滿提出聲明異議,強調當時男客下半身服裝整齊,並無證據證明她有從事性交易。但男客的證詞和現場採證照片中的裸露畫面都與小鳳的說詞不同,最終台北地院法官並未採信她的說法,裁定駁回。

▲桃園市某色情按摩館越女提供「打手槍」服務遇臨檢,陳姓負責人被判刑2個月。(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小鳳否認從事性交易,但被現場採證照片打臉。(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小鳳在判決書中主張,今年6月間她在店內幫一名男客進行油壓按摩,按摩到一半警方突然進入搜索,男客身上仍穿著油壓用的紙內褲,並無裸露下體;況且本案只有男客的筆錄,並無其他補強證據,她卻因此被認定從事半套性交易,還挨罰3000元,覺得不服氣,於是決定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

不過,男客證稱,當日他進入包廂之後,小鳳便開始幫忙按摩,按摩到一半叫他翻成正面,期間還用手滑過私密處,接著小鳳突然詢問要不要加價500元進行半套性交易,他就答應了。

另外,在現場採證照片中,男客被抓包時,確實有裸露私密處的狀況。台北地院法官認為,男客與小鳳素不相識,也無嫌隙,應當沒有設詞誣陷之理,況且他自己也因為此案挨罰3000元,因而認定他的證詞可以採信。

法官表示,綜合上述證據來看,小鳳確實有從事性交易的行為,原處分裁罰並無不妥,最終裁定駁回,全案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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