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榮(化名)去年6月間被抓包與人妻發生婚外情,於是簽下和解書及本票,同意賠償30萬元,但只賠了2萬元就未再理會;人夫不滿提出告訴,連當時擔任連帶保證人的阿榮胞弟也一併挨告。高雄簡易庭法官裁定,阿榮與弟弟應連帶給付人夫22萬元。
▲阿榮偷吃人妻要賠30萬元,弟弟當連帶保證人也要一起賠。(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阿榮與妻子發生婚外情,去年6月被抓包在家中房間有親密舉止,阿榮當場承認兩人有不正當關係,雙方經過協商,阿榮簽立和解書及本票,答應賠償30萬元(分期每個月支付2萬元),沒想到阿榮只支付了第一期2萬元就未再履約,他多次催討都被無視。
人夫接著表示,由於協商時阿榮的弟弟也在場,還當場同意擔任阿榮的連帶保證人,所以他決定對兄弟倆提告,要求給付已屆期的22萬元和解金。
對於上述指控,阿榮表明自己有意清償,只是因為經濟困難無力繼續給付,因此希望能改成每個月支付5000元的方式,分期償還。弟弟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高雄簡易庭法官認為,阿榮承認簽署和解書、本票,弟弟則不到庭爭執,也沒有提出書狀答辯,可見人夫的主張為真,人夫依和解契約及連帶保證的法律關係,要求兄弟倆支付已屆期的22萬元和解金,於法有據,應予准許,最終裁定阿榮與弟弟應連帶給付人夫2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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