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莊智勝/台北報導
台北京華城容積弊案延燒,市議員應曉薇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金額高達4000餘萬元,北院昨(29日)晚間召開羈押庭,先後裁定應曉薇、沈慶京、以及應的助理吳順民羈押禁見。北院指出,沈慶京有交付賄賂事實,且住家遭搜索時還企圖從安全門離開,足認有逃亡可能;而吳順民則為共犯,在京華城案曝光後曾與沈慶京通話聯絡,但事後檢方偵訊時,2人都否認通話,足認有串證之虞,2人均裁定羈押禁見。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記者黃克翔攝)
北院指出,應曉薇有收受沈慶京交付款項事實,前金、後酬共計高達4740萬元以上,且沈慶京拒不認罪,稱該筆款項純粹是匯給協會的「慈善捐款」,非行賄款項,然應曉薇收款時間,與京華城一案陳情時間吻合,雖沈慶京名義上是捐款,但事實上是希望透過應的議員身分,為京華城公司陳情、或以市議員職務召開各協調會手段,拿到前市府否準之容積率,應曉薇所為之相應作為而給予報酬,自屬賄賂款項,而非捐款。
此外,檢調於28日前往沈慶京住家搜索時,沈透過住處管理員通知而得知,竟企圖從住家安全門離開,當場遭廉政官阻止,從而接受現場搜索,客觀上沈慶京第一時間確實有不接受搜索之執行的反應,而有離開現場行為,足認有逃亡之虞,佐以同案應曉薇在即將發動搜索之際企圖搭機出境,認為應曉薇應有相當管道探知偵查秘密,而沈知道廉政官要搜索住家時,第一反應就是要去公司,由沈、應2人反應,亦可認為沈對於檢方偵辦早有防備。
在京華城容積案曝光,經媒體披露報導後,沈慶京即與應曉薇團隊顧問吳順民聯繫,討論京華城一案,遭檢方調查時該如何陳述主張才會一致,足認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有羈押禁見之必要性。
▲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圖/記者劉昌松攝)
另一方面,吳順民經檢方訊問後也否認犯行,檢方調查,吳具有雙棲身分,不但是威京集團子公司兆欣公司之顧問,受領威兆欣薪資,同時也是應曉薇團隊無給職顧問,係為本案共犯,替應曉薇向承辦公務人員施壓、也有行為分擔,犯罪嫌疑重大。
更關鍵的是,檢調發現,在媒體報導京華城一案後,沈慶京、吳順民於8月14日進行通話聯絡,且時間不短,但在檢察官偵訊時,2人竟異口同聲否認有聯絡,有事時、與相當理由認為2人在串證,因此2人均同應曉薇,裁定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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