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將台商黃氏父子,分別判刑8年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黃龍瀧、黃聖峪父子在台灣經營公司,也經常出入大陸地區經商,因而結識大陸情報人員。2人應允在台灣發展共諜組織,並自2017年起,接觸黃聖峪以前的同學或球隊的隊友,利用對方軍職身分,刺探軍機,並交付金錢。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黃氏父子分別判刑8年定讞,至於軍人部分則撤銷發回更審。
判決指出,黃龍瀧2015年4月間,因前往大陸福建省廈門市經商,而結識中共軍事情報機關官員「鍾東生」;又於2019年間,結識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官員「張曉楓」。2人遂利誘黃氏父子,要求在台收集我國國防上應秘密文書,及吸收我國現役軍人,以利發展組織,並應允提供高額工作費。
因此黃氏父子自2017年起,就陸續吸收黃聖峪昔日球隊隊友或國中同學,這些後來都擔任軍人。其中被吸收的黃姓同學,除了答應成為中共軍事情報機關之一員,還提供軍人身分證資訊、營區設施照片等軍事資料給予黃氏父子。
另外在空軍的葉姓軍人,也答應提供資料,自2019年、2020年之際,將取得相關軍事機密資料、國家機密資料,違反職務保密義務,先後在新竹市樹林頭夜市停車場、嘉義縣五聖恩主公廟前,交付給黃父。黃父每次碰面時,也都交付葉男對應的賄賂款項。總計交付葉男21萬元。
此外,還有蘇姓軍人也被吸收,他在2021年9月、10月間,將取得相關軍事機密資料,先後帶回嘉義市住處,再通知黃聖峪前來拍照,轉傳給張曉楓。黃聖峪各次碰面時,也都交付相對應賄賂款項,總計蘇男因此取得10萬元。
但有金姓、謝姓2名軍人不為所動,向上呈報,檢調獲報後進行調查,將黃氏父子等人帶回,破獲本案,臺灣高檢署臺南檢察分署依照違反《國家安全法》對黃姓父子、葉姓、蘇姓軍人提起公訴。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一審審理後,將黃氏父子分別判刑8年,葉男判刑7年、蘇男判刑6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30日將黃氏父子涉案部分駁回定讞,至於葉姓、蘇姓2名軍人涉案部分,撤銷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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