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籲檢調勿侵害柯文哲名譽 律師提4點法律事實轟:法盲瞎挺!

▲▼檢調至台玻,搜索柯文哲辦公室。(圖/記者崔至雲攝)

▲檢調至台玻大樓,搜索柯文哲辦公室。(圖/記者崔至雲攝)

實習記者歐承翰/台北報導

京華城案延燒,檢調今(30日)早赴民眾黨中央黨部、黨主席柯文哲台玻大樓辦公室及柯文哲住處進行搜索,民眾黨對此則發表聲明呼籲檢調遵從偵查不公開原則,勿引導外界未審先判、侵害柯文哲名譽,並全力支持柯捍衛清白。對此,律師黃帝穎舉出4大法律事實,痛批民眾黨是法盲,瞎挺柯文哲,是非不分、價值錯亂。

黃帝穎在臉書發文指出,檢廉今日搜索柯文哲住家及辦公室,民眾黨發聲明支持柯文哲清白,並要檢調不要「侵害柯文哲主席之名譽」,他痛批,這簡直是法盲瞎挺,阿北一人毀全黨,並提出4大法律事實,強調「不容法盲」。

黃帝穎表示,第一,「搜索柯文哲經法院裁准」,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辦公室,或日前兵分48路搜索市議會應曉薇議員辦公室等,如此矚目且政治敏感搜索,檢廉必然有相當證據才能說服法官,以順利聲請到法院裁准的搜索票。第二,京華城弊案,柯文哲便當會要角應曉薇及京華城業主沈慶京均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代表檢廉掌握貪瀆證據,再度成功說服羈押庭法官。

第三,「監察院糾正京華城指出容積獎勵違法」,監察院糾正案是公文書,柯市府給京華城案840%容積率及獎勵違法;第四,「時任副市長彭振聲直指京華城案市長交辦」,柯文哲任命的副市長彭振聲已遭北檢認定圖利罪涉嫌重大,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彭振聲在市議會京華城案調查小組陳稱「市長交辦」。

黃帝穎認為,四大法律事實均指向柯文哲難逃京華城弊案法律責任,民眾黨竟法盲瞎挺柯文哲,根本是非不分、價值錯亂。

▼檢調今早兵分多路,搜索信義路二段柯文哲住所。(圖/陳煥丞攝)

▲▼柯文哲相關住所被搜搜索。(圖/陳煥丞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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