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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得安心! 台南市衛生局公布中秋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檢驗結果90件符合規定,有6件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其中2件月餅類製品及1件餡料檢出防腐劑,與產品外包裝標示成分不符,均依法查處。(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檢驗結果90件符合規定,有6件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其中2件月餅類製品及1件餡料檢出防腐劑,與產品外包裝標示成分不符,均依法查處。(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中秋節將屆,台南市衛生局為確保消費者安心選購應景月餅及烤肉食材,前往月餅製售商、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等商家稽查及中秋節應景食品抽驗,包括月餅成品、鹹蛋黃、豬肉餡、豆餡等餡料及應景烤肉常用的食材,如蔬菜、水果、肉類及其加工製品、水產類及其加工製品、豆製品、烤肉醬等,總計抽驗96件。

衛生局表示,檢驗結果90件符合規定,有6件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其中2件月餅類製品及1件餡料檢出防腐劑,與產品外包裝標示成分不符,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查處中,並令業者立即下架及停止供應。另3件製品初抽不符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2件經通知業者限期改善,複抽結果均符合規定;1件泡菜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檢驗結果90件符合規定,有6件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其中2件月餅類製品及1件餡料檢出防腐劑,與產品外包裝標示成分不符,均依法查處。(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衛生局表示,微生物如超過衛生標準,即表示業者在製作過程中存在衛生狀況不佳、溫度保存不當、食材、器具、包裝等遭受污染,或者工作人員的衛生狀況不當等問題所造成。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強調,微生物的動態消長與製造及販賣場所的衛生狀況密切相關,從事食品製造販售應落實自主管理,產製販售過程需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從源頭降低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的風險,以確保製售食品的安全及衛生。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提醒市民,選購月餅及伴手禮時,應優先選擇信譽良好商家購買,並注意產品包裝標示資訊(如: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及製造廠商等)。建議選購新鮮當季食材及低溫保存,以確保食材新鮮。烤肉時生熟食應分開存放,避免交互污染,食材充分加熱後再食用,以確保食用安全。即食食品勿於常溫環境下放置過長,以避免微生物孳生危害健康;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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