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認為檢察官當庭逮捕程序違法,立即行使提審權。(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0日因涉嫌京華城圖利案遭約談,因拒絕夜間訊問,31日凌晨遭檢察官當庭諭知逮捕,柯文哲已行使提審權,依法在法官認定逮捕程序是否合法前,不得繼續偵訊;同時遭約談的前副市長彭振聲,在訊後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針對逮捕柯文哲一事,北檢解釋,因柯文哲涉嫌圖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之虞,所以決定逮捕。
北檢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容積暴增案,先前以違背職務行收賄等罪嫌,將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聲押禁見獲准後,30日依圖利罪嫌約談柯文哲與前副市長彭振聲2人,柯文哲在31日凌晨0點40分左右,被移送到台北地檢署,柯文哲表示不願接受夜間訊問,檢察官暫時休庭,約2點時重新開庭並告知逮捕。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嫌圖利罪嫌重大,遭檢察官聲押禁見。(圖/記者李毓康攝)
至於前副市長彭振聲,是柯文哲任內欽點的京華城專案PM,且是京華城案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8月12日首度被傳喚到案後,遭檢察官改列為圖利罪被告,暫時請回但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因隨著案情發展,檢察官認有再次釐清的必要,30日2度約談後,認為彭涉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同時遭到約談的,還有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彭振聲妻子謝夏蕎,分別因協助丈夫處理銀行提領匯兌等財務事宜,被依證人身分約談到案後,已先後獲檢察官諭知請回,陳佩琪搭乘黃珊珊的車子離開,謝夏蕎則是自己叫計程車,2人在面對媒體採訪時都未發一語。
▲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接受檢察官偵訊後離開北檢。(圖/記者李毓康攝)
北檢針對柯文哲聲請提審一事說明:檢察官於今(31)日凌晨對柯姓被告訊問過程中,被告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被告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仍遭被告拒絕,經審酌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倘若被告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之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之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而被告及辯護人表示行使提審權,目前程序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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