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爭議一次看!柯文哲有沒有事 要看2關鍵

▲▼柯文哲身陷京華城弊案風暴 抵北檢複訊聞「這句話」咧嘴笑了。(圖/記者黃哲民攝)

▲柯文哲身陷京華城弊案風暴。(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京華城弊案燒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天凌晨被當庭逮捕。《ETtoday新媒體》整理京華城一案爭議點,柯文哲是否涉及圖利京華城的關鍵,就在於2個關鍵。

土地使用分區和容積率:
容積率越高,每坪土地可換算的房屋坪數越多,土地區分為住宅、商業、工業、行政、文教區等,其中住宅、商業又區分為四等,每個容積率規定都不同。

▲▼京華城商場正式熄燈。(圖/記者黃克翔攝)

▲2019年京華城商場正式熄燈。(圖/記者黃克翔攝)

京華城案容積率爭議:
京華城土地原屬「工三」用地,容積率為300%,1991年變更為商三、容積率560%。後來京華城有意改建為頂級商辦,郝龍斌市府時期容積率定為392%,後來遭監察院糾正,2018年更改為560%。但到2020年,京華城再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容積率直接增至840%,因此產生爭議。

公務員圖利爭議:
刑法第131條規定「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規定的重點就在於,如何認定公務員「明知違背法令圖利私人」,柯文哲是否構成圖利京華城的關鍵因素,在於是否於法令規定範圍內選擇適當處分,並且沒有踰越授權範圍、濫用裁量,不然仍符合圖利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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