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被指控虐待2名年幼女兒,不僅掌摑當時才2歲大的大女兒,還對9個月大的小女兒施暴,導致小女兒翻白眼、意識不清;阿強辯稱自己太累了,所以沒有立即帶女兒去看醫生;其妻也說,「以為只是瘀青擦個藥就會好了」。台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共2罪,分別判處阿強有期徒刑4個月、1年6個月。
▲阿強被指控對年幼的女兒施暴。(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在今年5月間因為不滿9個月大的小女兒哭鬧,竟4度施暴,甚至劇烈前後搖動孩子4下;同年同月他與妻子、女兒們一起入住旅館,竟在電梯內掌摑2歲的大女兒,進入房間後又對小女兒毆打、搖晃,導致小女兒意識模糊、翻白眼。
小女兒被送醫救治時,醫護人員發現她的頭部、臉部、腿部均有多處瘀傷,屬於持續性遭人反覆擊打的情形,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阿強到案之後辯稱,他有吸毒習慣,還欠債80多萬元尚未還清,當時是因為自己情緒沒有控管好,才會對女兒施暴,加上他太累了,就沒有立刻帶女兒去看醫生。阿強的妻子也聲稱,他們以為只是瘀青,擦個藥就會好了。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阿強身為人父,卻未盡到妥善照顧年幼子女的責任,反而對孩子施暴,妨害孩子的身心健全發育,可見他的法治觀念薄弱、親職能力嚴重不足,考量到他到案之後一度否認犯行,直到法院準備程序時才改口坦承,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共2罪,分別判處阿強有期徒刑4個月、1年6個月,均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而阿強妻子的部分,法院將另案展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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