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聲請提審遭北院駁回,將解返台北地檢署。(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松、黃哲民、莊智勝/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京華城容積弊案,30日深夜遭依貪汙圖利罪移送北檢,未料柯拒絕夜間偵訊,且意欲自行離開偵查庭,當場遭檢方逮捕。柯的委任律師認為程序瑕疵,向法院聲請提審。北院今開庭後,裁定駁回聲請,並將柯文哲解返台北地檢署。
北院指出,依卷附筆錄,可知柯文哲(聲請人)並未經檢察官訊問京華城案相關案情,因此檢察官並無由因其訊問所得之內容,認定柯文哲就京華城案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而不符合「檢察官於訊問後,認有第101條第一項各款或第101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之規定等語。
而柯文哲既經傳喚或自行到場,檢察官也確實有就「京華城案訊問聲請人之事實或訊問之意」,檢察官並於訊問後主張柯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核與同法第228條第4項之規定相符,是本件所為之逮捕,應屬有據。
綜上,法官裁定柯文哲聲請提審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並應解返原解交之機關即台北地檢署。
在北院裁定駁回結果出爐後,目前程序回到檢方「逮捕柯文哲」狀態,目前檢方尚未訊畢,還未聲請羈押,因此預計下午將恢復偵訊;另針對民眾黨今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北檢超出搜索範圍一事,北檢稍後也將做出說明。
▼柯文哲聲請提審,遭北院裁定駁回。(圖/記者呂佳賢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