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長柯文哲30日晚間移送北檢複訊。(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松、黃哲民、莊智勝/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京華城容積弊案,北檢於今(31日)凌晨2時許將其當庭逮捕,歷經13小時、柯聲請提審遭北院駁回後,下午3時北檢再度重開偵查庭,今晚是否就會有結果?司法攻防引發各界關注。
由於《憲法》第8條第二項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24小時內移送法院審問。」
而柯文哲遭逮捕至今已13小時,但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許多情況時間不列入計算,例如柯文哲等候律師、或是提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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