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浴缸要了你」正妹超商店員與人夫不倫 判賠正宮8萬

▲▼洗澡,情侶,共浴,鴛鴦浴,浴室。(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人夫傳浴照和露骨訊息給小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梁姓人夫經常到超商購物,認識正妹店員小愛(化名)竟「天雷勾動地火」,不但一起牽手出遊,人夫還傳自己在浴缸泡澡的相片給小愛,問「沒妳在不會變大」,小愛露骨的秒回「我在我就會在浴缸要了你」,正宮發現兩人的對話後氣炸,提告求償8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兩人應賠償8萬元。

判決指出,在玻璃公司上班的梁男經常到住家附近的超商購物,因而認識正妹店員小愛,兩人經常互傳露骨的調情簡訊,某日梁男洗澡時,傳了自己在浴缸泡澡照片給小愛,還問「沒妳在,不會變大」,小愛回「我在我就會在浴缸做,在浴缸要了你」、「一樣可以做」、「比較深」、「坐身上就好」、「不然就是趴著」,露骨火辣。

兩人的親密互動後來被正宮發現,正宮還發現兩人一起牽手出遊的照片,氣得提告兩人侵害配偶權,求償80萬元。

法院審理時,梁男辯稱曖昧的簡訊都是開玩笑的,而且正宮取得簡訊都是偷拍,不能當證據,出遊的相片則是因為小愛車禍受傷,他才「扶著」小愛,並不是「牽著」;小愛則是辯稱一起出遊是因為他相戀7年的男朋友過世,才請梁男陪她去福安宮拜拜,梁男怕她傷心過度摔倒,才「扶著」她。

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不採信兩人的辯詞,判兩人應賠償正宮8萬元,兩人不服上訴,但仍被高雄高分院駁回,仍判賠8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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