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香奈兒荔包太興奮!北市女警「一時昏了頭」 私吞下場曝

2024年09月2日 17:53

▲南港警分局警備隊徐姓小隊長因涉嫌侵占拾獲的香奈爾錢包遭分局函送法辦。(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北市南港警分局徐姓小隊長侵占拾獲的香奈兒錢包遭函送法辦。(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南港警分局警備隊徐姓女小隊長,在轄區拾獲吳姓正妹香奈兒皮包,卻在「拾得物系統」上不實登載「不具名民眾於某路,拾獲金融卡2張」,以此侵佔皮包及現金656元,被依法起訴。士林地院認她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依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台幣5000元;又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均緩刑2年。

從警已達33年資歷的徐警(54歲),去年11月4日晚間6時許,在重陽路某停車格拾獲一只香奈兒皮包,起貪念的她返回辦公室後,打開電腦於「拾得物系統」上,登載「不具名民眾於112年11月5日6時在南港區某路口,拾獲金融卡2張」等不實內容。

事後警方依規定通知吳姓正妹來認領時,但吳女向警方反映,當初報案遺失香奈兒荔枝皮錢包要價不貲,但警通知領回僅剩「2張卡片」讓她難以接受。

所幸承辦警員細心,聽聞失主說法發現案情並不單純,加上拾獲卡片者是警備隊徐姓小隊長,分局督察組知悉後立即指示警員調閱監視器釐清案情,確認是徐女拾獲錢包後,未把拾獲錢包登載遺失物清單,卻私下占為己有,連皮包內數百元現金也要貪,徐女接受督察約談坦承自己看到名牌包「一時昏了頭」,才會把香奈兒錢包占為己有。

南港分局火速自清自檢,將徐女依觸犯侵占遺失物、偽造文書2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火速簽處2小過處分。檢方據徐女自白、吳女警詢指訴等,依法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認雙方達成和解,徐女平日工作積極進取,對交付任務皆能依限完成,適任重要職務,歷年考績均屬良好,工作績效卓著,其因一時失慮犯案,案發後坦承犯行,頗具悔意,所侵占物品已返還,經此偵、審程序,當知警惕無再犯之虞,依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台幣5000元;又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均宣告緩刑2年,以觀後效,並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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