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求愛盯梢!狂打電話、送內衣褲...彰化癡情男下場曝

▲柯姓男子對學弟傾慕有加,但學弟卻有女友,去年2月得知學弟與女友分手後頻頻發簡訊追求跟蹤,引發學弟恐慌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男子對女子展開瘋狂求愛遭提告跟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男子因工作而認識女子,想追求遭拒,展開一連串恐怖求愛攻勢,連送19件內衣、內褲,狂call 111通電話、還在車後蓋寫上「愛」字,甚至到其住處盯梢,依違反保護令及跟跟騷法判刑應執行5月徒刑,未料又到其住處送手錶、手鍊,自稱95至尊,寫信留言「我愛你」並請求女方「不要報警」,女子受不了再度報警,男子又被判處5月徒刑。

判決書內容指出,該名男子追求女子遭拒,於去年1月-3月間,為了追求該名女子,騎著電動二輪車到女子住處盯梢,打了超過111通電話,拿著19件內衣、2件內褲、3件女用衛生衣、毛毯及與快篩試劑、4包炊粉,放在她車子下方,並在她後車蓋上寫上「愛」,以此方式展開追求。

女子嚇得報警,並請求保護令,但男子無視禁令,狂call 20多通電話,又到她住處守候,去年12月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3月徒刑、及違反保護令罪,處有期徒刑4月,共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

但男子仍對該女子痴狂,去年9月中秋節及10月底,又送手錶及2條手鍊,寫信表明「我愛你」,女子不堪其擾下再度報警,男子又吃上官司,依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9條之違反保護令罪,判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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