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高興太早!陳水扁談柯文哲案「16年前我2次無保飭回」

▲柯文哲(左)無保請回,陳水扁(右)提醒:我也曾兩次無保請回。(圖/記者李毓康攝)

▲柯文哲(左)無保請回,陳水扁(右)提醒:我也曾兩次無保請回。(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台北地院1日晚間召開羈押庭,2日凌晨3點多諭知,柯犯罪嫌疑不重大,當庭釋放,無保請回,也讓北檢大門聚集大批小草支持者為之振奮。不過,前總統陳水扁提醒,案件仍在發展中,並引述他自身的經驗說道,「不要忘了16年前我2次無保請回!」

台北地檢署偵辦柯文哲與彭振聲涉案的京華城改建容積率案,柯文哲自稱對於京華城840%容積率「完全沒有過問」,840%容積率是到今年媒體報導他才知道。而法院裁定他無保請回的主因是「犯罪嫌疑不重大」,認為檢察官所提事證,尚不能認定柯文哲就彭振聲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

這一結果雖然令柯文哲的支持者振奮,但前總統陳水扁今(2)日接受《新頭殼》採訪時透露,柯文哲的案件仍在偵辦中,「不要忘了16年前我2次無保飭回」,似乎在提醒柯文哲與大眾,司法程序的結果還有待觀察。

回顧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他在2008年卸任當天(5月20日)就遭檢調機關偵辦,同年11月11日遭特偵組偵訊,並於隔日聲押,雖然他的律師數度抗告成功,但最後還是遭到法院准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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