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新光金與台新金合併案傳出內鬼風波,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新光金董事會早就被台新金董座吳東亮滲透,才會接受台新金開出比中信金更差的條件合併,嚴重損及新光金股東權益。如今關鍵鐵證曝光,台新金董座吳東亮被錄到親口承認新光金的魏寶生等4席董事是他個人以大股東身分的指派,證實新光金董事會早就被台新金董座吳東亮指派的董事滲透,不僅是假合意合併,涉及背信等罪,更已違反「金金分離」原則,台北地檢署已接獲相關錄音檔偵辦中。
新光金8月間董事會以11票同意、3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與台新金合併,訂10月9日舉行股東臨時會討論,新光金有股東認為,在此之前,新光金董事會早已遭台新金控制,有心人士先用委託書拿下新光金董事會,派4席董事進駐,再於8月間的董事會投票同意低價換股跟台新金合併,出賣新光金股東利益,如今更傳出在要廣為收購委託書,以利在新光金股東會中通過此一對新光金股東不利的合併案。
本刊調查,台新金董座吳東亮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台新金控擔任董事長,彭雪芬則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新勝公司擔任董事,新勝公司則獨資成立新柏公司,新勝及新柏共持有新光金3.006%股票,再由新柏公司指派魏寶生、吳東明及洪士琪與林敦仁等4人至新光金擔任董事,也就是說,吳東亮與彭雪芬夫婦早已透過「嘉浩股份有限公司」,實質同時控制台新金及新光金,明顯違反「金金分離」原則。
更離譜的是,指派魏寶生等4名董事進入新光金董事會的新勝公司,去年8月舉行股東會時,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並非新勝公司董事卻在場,當時有股東詢問新勝如何選派魏寶生等4名董事進台新金這時,新勝的股東也是新柏公司董事長的吳東勝表示:「是也麻煩台新那邊幫忙大家來研究」話還沒講完,吳東亮就急著出聲表示:「與台新無關啦,是我啦,是我個人啦,我是大股東的身分。」
知情人士指出,吳東亮雖然強調指派董事到新光金與台新金無關,但吳東亮他是台新金的董事長,怎麼能說與台新金無關?新勝公司股東會上,吳東亮已直接承認,新光金的法人董事是他個人決定的,這導致新光金的董事會欠缺獨立性,當合併利益發生衝突時,竟然通過讓台新金省錢,但新光金廣大股東權益受損的條件,主動讓利3成給台新金,不接受條件較好、體質較佳的中信金合併。
本刊調查,新光金有小股東認為與台新金合併後會有3成損失,已成立自救會,也有股東提出刑事背信告訴,自救會認為,新光金並非真合意與台新金合併,而是少數股權利用委託書,且在違反政府「金金分離」的原則下,要讓新光金讓利與新光金合併,有賴金管會及台北地檢署查明真相以維護金融秩序與新光金股東權益。
如今更嚴重的是,市場上盛傳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再次複製透過委託書掌控新光金董事會的手法,在市場上大量收購委託書,預估要花逾10億元,取得足夠投票權,要在新光金股東會投票通過董事會同意的新新併方案,一旦合併成功台新金恐獲利數百億元,有新光大股東質疑,這無疑又是少數股東以收購委託書方法出賣新光金多數股東利益卻成就台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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