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控妻摩鐵激戰小王100次 「1次求償8千」結局大縮水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控訴,妻子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男網友阿德(化名),雙方在2019年至2023年間一共發生100次性行為,他決定對阿德提告「1次求償8000元」,共計80萬元。不過,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由於現有證據僅能證明阿德與人妻發生過1次性行為,最終判他應賠償人夫8000元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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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控訴阿德與妻子發生婚外情。(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透過交友軟體結識阿德,兩人雖然沒有交往,但在2019年11月至2023年12月間,他們以每個月2次的頻率相約前往摩鐵發生性行為,共計100次,顯然已經侵害到他的配偶法益且情節重大,因而決定對阿德提告求償「1次8000元」,共計80萬元。

阿德則辯稱,他曾多次向人妻表明,需要確認人妻是否有婚姻關係才能進一步交往,兩人從未逾越朋友關係。不過,人妻證稱,她和阿德確實曾在去年12月底於摩鐵發生過1次性行為。

彰化地院法官檢視阿德與人妻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他們在碰面前一天曾相約「明天見」,當日也有傳送「出發」、「到了」等訊息;另外在臉書對話中,人妻還曾向阿德抱怨生理期沒有來,甚至提到兩人進行無安全措施的性行為,阿德則回應「如果中,妳有什麼想法」。

法官表示,由此可知,阿德與人妻去年12月底的確在摩鐵發生過1次性行為,至於是否還有其他99次性行為,由於證據不足,最終僅裁定阿德應賠償人夫8000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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