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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水牛蹺家2公里「大街趴趴走」 警化身牛仔帶牠回家

▲頭份市昨晚發生水牛蹺家逛大街,警方據報驅趕到路旁,最後找到飼養載回家。(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頭份市昨晚發生水牛蹺家逛大街,警方據報驅趕到路旁,最後找到飼養載回家。(圖/記者楊永盛翻攝,下同)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頭份市區昨(2)日晚間發生一頭公水牛逛大街,引發民眾紛紛閃避,警方獲報趕到現場,化身「牛仔」將水牛驅趕到路旁,經熱心民眾指引才找到陳姓飼主載回。但飼主疏於照顧已觸法,警方仍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以下罰鍰。

頭份警方說,昨晚20時25許接獲民眾報案,指頭份市隆恩路有一頭水牛亂竄,請求警方協助,斗坪派出所警員陳一中立即前往處理,到場後發現頭公水牛跑到新華路上亂竄、妨害交通,設法拉住牽牛繩索,再將水牛慢慢驅趕往路旁警戒。

▲頭份市昨晚發生水牛蹺家逛大街,警方據報驅趕到路旁,最後找到飼養載回家。(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頭份市昨晚發生水牛蹺家逛大街,警方據報驅趕到路旁,最後找到飼養載回家。(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警方一邊在新華里周邊田地尋找水牛主人,後來經熱心民眾聯絡上陳姓飼主後,才知水牛蹺家快2公里,最後用貨車漏夜載回家,陳男感謝警方尋回飼養10多年的水牛。

不過,警方表示,飼主飼養家畜、動物,應確保家畜、動物與飼養處所的安全,避免動物意外逃脫,造成對交通和公共安全的危險,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禽、畜或寵物,妨害交通者,予以開單告發,可處以600元以下罰鍰。警方也呼籲民眾如遇家畜、動物於道路等公共場所遊蕩,務必與其保持安全距離並快速離開,切勿驚擾、觸摸、逗弄,以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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