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派出所同時受理2件金錢遺失案,巧合的是,丟掉的都是6萬元。(圖/警方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警方日前下午2點多受理民眾撿到1支手機和6萬元現金案件,4點多,來了2名男子報案指稱掉了6萬元,員警一度以為「這麼快就破案了」,後來細查,這2名男子只掉現金沒掉手機,加上遺失時間、地點以及包裹現金的袋子不一樣,還好沒有還錯人,而真正的失主是附近超商的女店員。
50歲蔡姓男子日前在北屯區太原路上拾獲一個白色夾鍊袋,內有1支iphone手機及6萬元,他無貪念的送往北屯派出所,員警林禹聖受理並開立拾得物證明。
林員剛完成相關資料後2個小時,2名男子走進派出所報案指出遺失6萬元,林員心想也太巧合了,這麼快就找到失主,但一詢問之下,2名男子所描述的遺失時間、地點都和蔡男拾獲的不吻合,而且前者是用信封袋裝現金,後者是用夾鍊袋,因此排除2名男子為遺失者。
就在林員打算前往現場調閱監視器時,iphone手機突然跳出幾則短訊,雖然該支手機無法解除鎖定,但透過訊息仍可辨認出這些訊息出自於某超商員工群組,並以暱稱「依依」稱呼手機主人。
林員一查,拾獲地點附近就有一家超商分店,經電話聯繫,果然店內有個叫「依依」的45歲張姓女店員,張女焦急地表示剛才遺失了手機與6萬元公款,經和張核對遺失物的品項、金額及時間地點,順利找到真正失主順利發還,至於2名男子遺失的6萬元,目前則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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