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北檢抗告成功!柯文哲無保請回遭撤銷 高院發回更裁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為涉及京華城弊案,遭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卻認為檢方指控柯文哲的「犯罪嫌疑不足」,裁定當庭無保請回。檢方提出抗告後,高等法院認為北院仍有必要調查相關事證,今天(4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重新裁定。

▲▼柯文哲無保請回。(圖/記者湯興漢攝)

▲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裁定遭撤銷,台北地院將重新開庭審理是否羈押。(圖/記者湯興漢攝)

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爆發後,已經有包含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等4人遭到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認為弊案應與柯文哲有關,也發動偵查行動,並以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重罪、犯罪嫌疑重大,還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但台北地院最後諭知柯文哲無保請回,理由是因為檢方指控的重罪,並非「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針對京華城案柯文哲主張,案件均由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做成,他並非專業人員,所以基於信賴專業的原則,他並未問決議過程。最後台北地院也採信他的說詞,讓柯文哲無保請回。

柯文哲的說法,在北院羈押彭振聲的理由中可以得到印證。彭振聲當時為都委會主席及京華城專案管理人,無法推說自己不專業、不懂都市計畫,因此檢方以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彭振聲,法院裁准。

而對於柯文哲無保請回,檢方隨即聲明抗告,並於3日傍晚備妥卷證,緊急送交北院轉高等法院審理。高院審理後,認為北院讓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裁定,針對部分理由調查不足,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重新裁定。

高院在裁定理由中指出,依照「同案被告彭振聲及威京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供述、證人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證述,佐以朱亞虎與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柯文哲是否如自己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因此撤銷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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