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戰D杯小隻馬妹妹!人夫被抓包買春26人 女兒生日先召妓再聚餐

▲▼正妹、妹子、美女、害羞、性感、床。(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中一名人夫至少和26名女子買春,被妻子抓包怒訴離。(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夫阿雄(化名)和妻子結婚24年,被妻子發現每個月都買春2、3次,還偏好「小隻馬,D杯以上妹妹」,上床過的人數至少26人,且和不詳女子曖昧喊「寶貝」,連女兒生日全家聚餐當天,阿雄都要先買春完才出席,讓妻子無法接受,向法院訴請離婚。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阿雄和妻子的夫妻關係已無法維持,判准離婚。可上訴。

妻子主張,她和阿雄結婚24年,去年才發現阿雄偷偷買春了好幾年,就她翻拍的手機截圖部分,阿雄買春人數已高達26人,其中還和相同的女人買春9次,連女兒生日當晚全家聚餐前,阿雄都要先召妓後才到場參與。此外,阿雄還帶不知名第三人吃高級料理、噓寒問暖、稱呼寶貝,這都讓她感到不齒,無法再和這種性生活領域混亂的人維持婚姻關係,提告訴請離婚。

全案審理時,阿雄表示妻子私自打開他上鎖的手機,取得的證據不合法,何況妻子指控他找越南小姐性交易不是事實,他其實是找越南小姐買不動產和越南腰果,或找公關小姐一起應酬陪客、支付去除頸部肉瘤的手術費用或按摩,他沒有買春也不同意離婚。

不過法官檢視相關訊息證據,發現阿雄曾於2020年6月29日晚間在LINE上,與暱稱「群主 寶貝 紳士」之人接洽,表示他要「小隻馬,D杯以上妹妹」、「有推薦的1.2位嗎(照片,或是影片)」等語,想約明天下午3點,經對方說明要先收費,阿雄表明「我很早就已經是紳士群前身的(狼群)團員,有一定的常態在約會」,並在隔日凌晨詢問對方是否有其他「美妹」,接著於早上10點出示匯款證明,對方也回「妹在路上了」,及發送花名「顧里」的女子影片,阿雄即回傳旅館地址和房卡資訊。

另外,阿雄也傳給另一名暱稱「+陸d福州...」人士詢價,表示「半小時,短打」,另一天又傳胸部和半臉女子照給對方,詢問是否漲價,聽到「1小時都是4000元」時,阿雄回應「之前在一中街,不是吧」。阿雄又與某位稱他為「哥哥」之人約好交易方案「4/1/1(即4000元、1小時)」,對方要求阿雄開好房間後鐵門不要關,且約會前要先禁慾3天。

此外,阿雄還和「悔165d55Yu…」聯絡,服務內容包含「可一起洗澡/親嘴(視感覺及衛生,勿勉強)/無套吹(視衛生)/戴套做/妹妹可輕摸不可摳 注意!嚴禁拍照攝影/不可口爆、顏射、後門、品鮑及69/拒絕酒醉、嗑藥、入珠、變態人士…」,都顯示阿雄與多名女子性交易,且偏好約在下午時段。

法官指出,阿雄在被問及「你一個月消費幾個妹?這比較實際的問題」時,回稱「2~3次/月」,還向不詳女子表示「親愛的,早安」、「週二晚,可以約會嗎」等語,可見阿雄婚後確有買春、與異性不正當交往,導致正宮精神痛苦,雙方已無法互信、互愛,判准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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