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軍機動飛彈部隊示意圖,非當事案件。(資料圖/國防部提供)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在東引防空飛彈營服役的王姓中士,在前年國慶日當天傍晚,因不滿被連上的陳姓值星上士叫去餐廳「餐後整理」,竟直接動手毆打陳姓上士,還把他推進副連長室,撞到櫃子,害陳姓上士腰部、背部受傷,後來王姓中士被移送、起訴,法院審理後,審酌他已賠償13萬餘元,知所警惕,因此依對於長官施強暴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王姓中士是東引防空暨飛彈營的行政督導士,陳姓上士則是同連作戰士,2022年10月10日18時50分許,背值星的陳姓上士質問王姓中士為何沒到餐廳協助餐後整理,雙方發生口角。
王姓中士先以雙手推陳姓上士的腰部,害陳跌進副連長室,背部也撞擊移動式儲存櫃的把手,導致陳右背部、腰部挫傷,連上值星官葉姓中尉見狀,上前拉開兩人,並逐級向上回報,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時,王姓中士坦承犯行,也火速找陳姓上士和解,答應賠償13萬6000元,陳姓上士才同意原諒他,法官考量王姓中士因一時失慮而為犯行,然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已與陳姓上士達成調解,應當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依對於長官施強暴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