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超商江姓加盟主在車上性侵女店員。(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某超商江姓加盟主明知女店員小美(化名)智能發展不足,竟為滿足私慾,2度設陷阱引誘小美上車,並迫使其自行脫去衣物,藉機侵犯。某日,小美母親收到愛女簡訊,提及「老闆要求我做不喜歡的事情」,頓感不對,細問才驚悉江男惡行,隨即報警。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江男與妻子共同經營超商,江男擔任店經理。2022年間,小美以身心障礙者身份在該超商工作。孰料,江男明知小美對日常生活認知、理解及性行為知識均屬不足,卻2度利用工作藉口,引導小美上其車後座,以生殖器插入口、私密處方式性侵得逞。
過了將近一個月後,小美母親察覺小美傳來的簡訊有異,經詢問後,才得知愛女竟遭老闆欺辱,帶著女兒報警提告。
江男挨告後承認有與小美發生性行為,但他卻在警詢時裝傻稱「雖然小美是身心障礙,還是有一些知識能力」;偵查時,又改稱自己是在警詢時才知道。
江妻忍痛作證說,小美是在超商任職「天使PT」,統稱為小天使,也就是某方面低於一般人意思;店內員工等人也指出小美平常應對互動時反應較慢,表達能力不足,無法理解別人意思,且江男得知小美特殊狀況身份。
檢警抽絲撥繭詢問多名證人、小美被引導上車的位置及身心障礙證明等,認定江男明知小美無法以言語之外其他有效方式抗拒,卻要求與他從事性行為,依2次乘機性交罪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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