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柯文哲、應曉薇「3次會議」談京華城 游淑慧:有開會還做指示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向法院聲稱不知道京華城案「容積率840%」被無保請回,檢方提出抗告,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今(4日)表示,本案變成「京華奇案」,變成「人人有事,剩柯文哲沒事?」她列出柯文哲跟應曉薇開「3次會議」內容,質疑「有開會、做指示,怎麼可能不知道案情?」而且後來詢問都發局和工務局同仁都坦承「長官交代盡快」,所以柯文哲對京華城案的內容和困難一定有相當了解。

游淑慧表示,自己尊重法官定義的不知道,雖然有違一般人對市長的想像,本案目前變成「京華奇案」,跟柯文哲開會的應曉薇、共事的彭振聲、唱歌的沈慶京都有事,結果只剩下柯市長,說不知道、不懂,就變成人人有事,剩他沒事?

游淑慧表示,柯市長說沒有出席都委會,所以無從得知都委會的決議,可是柯文哲跟應曉薇另外開了「3次會議」,有開會、做了指示,怎麼可能不知道案情?她也列出3會議與裁示內容。

第一次會議日期109年03月10日 下午15:45到16:15
主題「針對京華城容積爭議案」
柯文哲市長裁示,有關京華城容積率疑義,請陳情人將訴求方案函送都發局,俾提市都委會研議。

游淑慧指出,京華城的訴求,其實2月就先找過彭振聲副市長,希望能直接送進都委會,但當時彭副並無答應。之後才來找柯市長,而柯市長知道他們的訴求後,也明確裁示,讓京華城方案送來,要求都發局就提進都委會。但當天,都發局其實曾上簽柯市長,明確表達希望本案處理要等訴訟後,再依訴訟結果辦理,但柯文哲沒有尊重都發局。

第二次的會議日期110年04月21日 下午15:00到15:30
柯文哲市長裁示,請都發局擔任PM,俟京華城送件後儘速積極協助辦理,並向議員說明進度。

游淑慧指出,當時的背景是,京華城容獎案在都委會和專家小組審議中,屢遭委員質疑對價性、公益性和適法性。其中110年3月18日,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會中委員擔憂提高容積率的合法性,也擔憂超越現有法令規定給予容積的對價關係,所以會議結論要求京華城修正資料後補提送,再安排第二次會議討論。

游淑慧再指,於是應曉薇又找柯前市長說明狀況,請求協助,柯應該了解京華城案狀況,是面臨質疑且需補件再審。所以在4月21日的會議中才會指示,「請都發局擔任PM,俟京華城送件後儘速積極協助辦理」,要求要快、還要積極幫忙,如果不知道狀況,沒有一定要幫忙,會那麼明確指示嗎?

但是,110年7月1日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會中委員學者還是持續質疑,關於京華城補送資料之公益性及對價性的合理化,仍要申請單位再次修正及補資料。

應曉薇再次於8月10日見柯市長談案子
柯市長做出第三次裁示,本案請彭副市長擔任PM,俟業主提送資料及相關說明後,協助盡速提都委會大會審議,並依委員會審議結果辦理。

游淑慧認為,從裁示內容,很明確知道指示一次比一次明確,這次就直接要求,等京華城提送資料後就要盡速提都委會審議,所以京華城這次提的補送資料,相關局處沒有再去做對價性及公益性的估算,也沒再開其他的專家會議,就直接送110年9月9日第783次都委會審議並且通過。

游淑慧說,在調查過程中,他們詢問都發局和工務局同仁,各相關局處為何沒有事先做些對價性估算,同仁坦承「因為長官交代要盡快」。

最後,游淑慧強調,法官認為柯文哲沒有出席都委會,所以會議決議無從得知,但柯市長有出席過與應議員的三次會議,所以柯文哲對京華城案的內容和困難一定有相當了解。

▼游淑慧貼出,柯文哲與應曉薇「3次會議」討論京華城案時序。(圖/翻攝自Facebook/游淑慧,點圖放大)

▲▼游淑慧貼出,柯文哲與應曉薇「3次會議」討論京華城案時序。(圖/翻攝自Facebook/游淑慧)

▲▼游淑慧貼出,柯文哲與應曉薇「3次會議」討論京華城案時序。(圖/翻攝自Facebook/游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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